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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5日,记者从昆明市计划供水节约用水办公室获悉,2023年上半年非居民计划用水指标调整申请截止时间,将延长至2月15日。
2023年上半年非居民计划用水指标集中发放已于去年12月底结束,收到计划用水指标后,部分计划用户提出询问:“因疫情影响,产量降低,用水量较小,从而导致依据往年同期实际用水量核定的计划用水指标偏低,难以满足生产经营逐步好转后的实际用水需求,今年是否可以申请调增计划用水指标?”
针对市民的询问,昆明市计划供水节约用水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计划用水指标下达后,如果存在此类情况,非居民用水单位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向市节水管理部门申请调整。同时,针对因疫情防控政策调整和春节放假等影响,部分用水单位难以在调整期内办理调整申请,为便于用水户办理相关事宜,切实为民办好事、办实事,经研究,原定于今年1月31日截止受理反馈申请的时间再延长15天,延长至2月15日。”
2月15日前,没有查询指标,没有提出申请的,将视为非居民用水单位认可已下达的计划用水指标;2月15日之后,因有新增用水项目,用水量有所增加,或因施工、临时活动等情况,需调增计划用水指标的,按计划用水指标调整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杨官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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