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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197 证券简称:保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2-109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0]3576 号)核准,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41,538,461 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22.1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17,999,988.1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5,779,507.8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902,220,480.30 元已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户。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全部到账,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 1-10004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及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分别与监管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签署了《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三方监管协议”),公司、项目实施子公司上海保隆汽车科技(安徽)有限公司(合称“甲方”)及保荐机构长城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施专户管理。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账户状态上海保隆汽车科技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股份有限公司 海分行营业部上海保隆汽车科技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股份有限公司 海南京路支行上海保隆汽车科技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股份有限公司 海松江支行上海保隆汽车科技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松江支行上海保隆汽车科技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松江支行上海保隆汽车科技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安徽)有限公司 肥蜀山支行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注销原因上海保隆汽车 科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该账户存储的募集技股份有限公司 司上海松江支行 资金已经使用完毕。上海保隆汽车 科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 该账户存储的募集技股份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 资金已经使用完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办理完成了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该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与之相关的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Copyright 2015-2022 华中供销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 京ICP备12018864号-26 联系邮箱:2 913 236 @qq.com